賽局理論的小例子:總統擁有逐條否決權難道不好嗎?

前陣子在看賽局理論的書,看到一個很有趣的例子跟各位分享。

逐條否決權的迷思

我們先從美國的立法程序說起。美國的法案需要經過國會提出、總統同意,才能正式生效(細節不贅述,非此文重點)。在這個過程中,總統擁有否決權,但只能對整包法案說「Yes」或「No」,無法針對其中的特定條款進行否決。

那麼問題來了:如果總統可以「逐條否決」(line-item veto)法案中的特定條款,而不用整個法案都否決,這樣對總統來說會不會更有利呢?

直覺上,我們會認為答案是肯定的。畢竟,擁有更精細的控制權,理應能讓總統在立法過程中擁有更大的影響力。

但賽局理論告訴我們,事實恰恰相反。

權力的悖論

要理解這個看似矛盾的結論,我們需要先了解現行制度下國會和總統的博弈過程。

在原本的「全有或全無」制度下,國會深知總統只能對整個法案表態。這就像是一個包裹交易——要麼全收,要麼全拒。正因如此,國會在起草法案時會採取一個聰明的策略:他們會刻意在法案中塞入一些「總統想要、但國會不太想要」的條款。

為什麼要特別這麼做?

想像一下,如果一個法案裡有 10 個條款,其中 7 個是國會想要的,3 個是總統想要的。總統面對這樣的法案時,必須權衡利弊:是為了那 3 個自己想要的條款而接受整個法案,還是為了阻止那 7 個不太喜歡的條款而放棄自己想要的部分?

這種「綑綁銷售」的策略,讓雙方都有 誘因 去妥協。國會為了讓自己的提案通過,會主動加入一些總統的訴求;總統則會容忍一些自己不太滿意的條款,以換取自己重視的政策得以實施。

更多權力,更少籌碼

現在,讓我們看看如果總統擁有逐條否決權會發生什麼事。

一旦總統可以精準地刪除不喜歡的條款,國會的策略就會徹底改變。

他們不再需要討好總統了!

為什麼?因為他們知道,即使法案裡出現任何總統不想要的東西,總統也只會刪掉自己不喜歡的部分,留下自己想要的。

換句話說,國會可以放心地只提出「雙方都想要」和「國會想要、總統不想要」的條款。至於那些「總統想要、國會不想要」的條款?抱歉,國會再也沒有動機把它們放進法案裡了。

結果是什麼?總統表面上獲得了更大的權力,實際上卻失去了重要的談判籌碼。原本可以透過「包裹交易」獲得的政策,現在完全拿不到了。

限制即是力量

這個例子最讓我喜歡的地方,就是它揭示了一個反直覺的真理:有時候,限制反而能創造優勢。

這個理論不只適用於政治,在商業談判、人際關係,甚至個人決策中都能看到類似的例子。

比如說,許多成功的創業者會刻意「斷後路」——辭掉工作、賣掉房子,讓自己沒有退路。這種看似瘋狂的舉動,實際上是在利用「限制創造動力」的原理。當你沒有其他選擇時,你會更專注、更努力地讓唯一的選擇成功。

又或者在產品設計中,我們常常看到「少即是多」的哲學。iPhone 最初成功的部分原因是來自於它的簡潔——沒有實體鍵盤、沒有可更換電池、沒有記憶卡插槽。這些「限制」反而成就了它的優雅和易用性。

結語:吃虧的智慧

回到最初的問題:總統擁有逐條否決權真的不好嗎?

從純粹的權力角度看,擁有更多選擇當然更好。但從策略的角度看,有時候「不能做某事」反而能讓你在博弈中佔據有利位置。這就像圍棋中的「棄子」策略——表面上的損失,可能換來全局的勝利。

下次當你覺得某個限制讓你處於劣勢時,不妨停下來想想:這個限制是否反而給了你某種談判優勢?有時候,真正的智慧不在於擁有所有的選擇,而在於知道何時該限制自己的選擇。

畢竟,正如這個賽局理論的例子所示:在策略的世界裡,吃虧有時真的就是占便宜。

不重要的延伸

  1. 已知「吃虧就是占便宜」
  2. 又知道「不聽老人言,吃虧在眼前」

由上面兩項我們可以證得:不聽老人言,就是占便宜。 😆